近日漢中市民發現,違規停在路邊的共享單車也首次被交警貼上了“罰單”,有人將這一幕拍成了照片發到網上后被廣泛傳播,有網友叫好,覺得共享單車違停確實該管,也有人質疑這只是一個噱頭。西安現有共享單車超50萬輛,西安交警是否也會對違停共享單車貼罰單?昨天記者就此進行了了解。
違停共享單車被貼“罰單”
三秦都市報記者昨在網友曬出的照片上看到,十余輛共享單車停放在漢中市的一條非機動車道上,占據了整條道路的一半寬度。每輛自行車座上都貼了一張白色紙片,上面印有“漢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二中隊違法停車告知單”字樣。告知單提示,此路段全段禁止停車(機動車、非機動車),違例拖移、處罰。紙片上還留有公章和聯系電話。
用違法告知單來警示違停
在早前的媒體報道中,漢中市交警支隊二中隊指導員石文接受了采訪。他回應:“網傳圖片屬實,但更準確地說,所謂‘貼條’其實應該叫違法告知單,它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警示車企和個人合規停車。自7月起,我們中隊每天下午會派出兩人一組在轄區內進行巡邏,給違規停放的共享單車貼上告知單。僅在我們中隊負責的轄區內,每天會貼二三十輛共享單車,多的時候達到50輛左右。‘貼條’后,交警會聯系相關車企,將車輛移走。”
記者了解到,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非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未設停放地點的,非機動車停放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直接聯系比貼“罰單”更好
昨天上午,三秦都市報記者就此在鐘樓附近隨機采訪了近20位市民。對于交警出手治理共享單車,大部分人表示贊同,認為共享單車給市民出行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因違停問題制造了不少麻煩。但也有市民質疑圖片的真實性,覺得共享單車即走即停,真正要處罰到個人恐怕不太容易。在粉巷東口,剛鎖好共享單車的黃先生對此提出質疑:“作為法律文書,這樣張貼實在是浪費資源。”采訪中,多位市民建議,交警應直接與共享單車運營方聯系,直接從違停車輛的用戶賬號里扣除罰款,這樣比貼“罰單”會更有效。
暫不會對違停個人處罰
據了解,漢中市推出“違法停車告知單”,對象不僅限于共享單車,它是針對全市范圍內所有非機動車輛的統一治理,并將長期推行下去。記者昨天從西安交警部門了解到,目前西安交警不會針對違規停放共享單車的市民進行經濟處罰。
西安市交警支隊一位不愿具名的相關人士告訴記者:“整治非機動車亂停亂放、逆行、隨意變道等交通違法行為,西安交警想了很多辦法,并一直在持續進行中。結合我們的實際,目前不會選擇張貼罰單的方式。”(記者 李佳)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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