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進一步加大優化營商環境監督執紀問責工作力度,持續強化警示教育,9月4日,省紀委秦風網通報了漢中市近期查處的4起破壞營商環境典型案例。
漢中市房產交易管理所原所長王洪濤在擔任漢中市房屋權屬監理處主任、房產交易管理所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2006年至2017年11月先后16次非法收受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23.5萬元。2018年5月,王洪濤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西鄉縣水利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張國林在2013年初至2017年1月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接受他人請托并收受財物77萬元,幫助他人承攬工程。其受賄行為,被西鄉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退繳的違法所得72萬元,上繳國庫。2018年2月7日,張國林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2017年8月,陜西亞明建設有限公司為感謝勉縣阜川鎮鎮長夏利兵在阜川鎮福川新村移民搬遷安置項目中幫助協調征地等事宜,安排夏利兵及家人赴云南等地旅游。2018年7月,夏利兵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所花旅游費用由本人退繳。
2014年初,城固縣柳林鎮柳林社區新城雅居移民搬遷項目實施過程中,該社區主任黃志軍違規收取承建方20萬元項目保證金,2015年5月、2016年7月黃志軍分兩次將20萬元保證金退還給該項目承建方。2018年6月,黃志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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