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2月26日電(于子茹)26日,最高法發布《人民法院國家司法救助案件辦理程序規定(試行)》《人民法院國家司法救助文書樣式(試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委員會工作規則(試行)》三個司法文件。《程序規定》作為主文件,共計27條,全面系統地規范了人民法院國家司法救助案件辦案的全流程,進一步推動人民法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規范化,細化操作性規范。
針對原案件在人民法院可能經歷不同審級,可能處于審判、執行等不同環節這一特殊情況,《程序規定》明確了基于原案件的司法救助案件的立案管轄規則。同時,基于現階段司法救助資金與法院審級“倒掛”現象較為普遍的現實情況,重申了聯動救助原則并明確了其立案管轄規則。
針對司法救助工作的社會知曉度不足,救助申請人法律水平普遍不高,需要更多法律指引和釋明的客觀情況,《程序規定》要求人民法院多渠道公開提供申請須知、申請登記表等文書樣式,努力將“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貫徹落實到具體工作中。
《程序規定》還進一步規范了人民法院依職權告知提出救助申請和當事人自行提出救助申請兩種準入形式,細化了包括立案受理、案件辦理、作出決定、申領和發放救助金等環節在內的辦案全流程規定,明確了各環節的辦理期限。
《文書樣式》作為《程序規定》的配套文件,規定了申請須知、申請登記表、受理案件通知書、聽證通知書、審查報告、救助決定書、救助金發放表等七個實踐中最急需、最常用的文書樣式。而《司救委規則》則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委員會及下設辦公室的內部工作規則,并不具有對外約束力,僅供各級人民法院參考。據悉,此次一并公開發布,主要是為了增強工作透明度,供社會各界更好地了解人民法院的司法救助工作。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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