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陜西省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公布,要求2020年底以前,全省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以下統稱“三項制度”),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行政執法公示包括強化事前公開、規范事中公示、加強事后公開。要求各級行政執法機關主動公開行政執法主體、人員、職責、權限、依據、程序、救濟渠道和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等信息,編制并公開本機關的執法流程圖,明確執法事項名稱、受理機構等內容;在進行監督檢查、調查取證、采取強制措施和強制執行、送達執法文書等執法活動時必須主動出示執法證件,鼓勵以佩戴執法證件的方式全程公示執法身份;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在執法決定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布執法機關、執法對象、執法類別、執法結論等信息,建立健全執法決定信息公開發布、撤銷和更新機制。
執法全過程記錄包括完善文字記錄、規范音像記錄、嚴格記錄歸檔。方案還提到要全面推進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強化智能應用。 華商報記者 付啟夢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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