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新聞網訊(李軍委 記者韓永國)4月7日上午,淡某某代表妻子彭某某來到興平法院,向桑鎮法庭庭長楊小剛、書記員張郭瑜送來“公正執法 清正廉潔”的錦旗,感謝法官守護公正正義的為民情懷。
2019年3月21日,王某某駕車在興平市馬嵬鎮行駛時,因判斷失誤,與站在路邊的彭某某撞倒,造成其受傷住院25天,花費醫療費4萬余元,出院后評定為十級傷殘。興平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認定王某某負事故全部責任。事故發生后,淡某某、彭某某多次與王某某及某某財產保險公司協商賠償,均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淡某某、彭某某將王某某及某某財產保險公司起訴到興平市人民法院,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楊小剛庭長審理查明,彭某某戶籍雖在興平市湯坊鎮農村,但長期居住在咸陽市,在一家面館上班,應當依照城鎮居民賠償標準計算賠償金。依法判決某某財產保險公司在判決生效后二十日之內支付彭某某殘疾賠償金、誤工費、護理費等89445元;王某某賠償醫療費、鑒定費等23062元。
某某財產保險公司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一審案件事實清楚,適用法律得當,維持原判。
編輯: 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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