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黎明委員 受訪者供圖
□ 記者 李榮
據省高級人民法院數據顯示,2021年,全省各級法院全面推進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扎實開展“三秦颶風·2021”執行專項行動,執結各類案件33.86萬件,執行到位金額474.50億元,同比分別上升43.54%和13.63%。
“針對人民群眾一直反映的執行難問題,近年來各級人民法院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指示,案件執行工作發生了歷史性變化,但與黨中央‘切實解決執行難’的目標和人民群眾的期待仍有一些差距。”今年省兩會,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省政協委員、陜西海普睿誠律師事務所管委會主席趙黎明未能到會,但他每天都會通過網絡“云參會”,實時關注大會盛況。
作為一名從事法律工作的“老”委員,每年省兩會上,趙黎明的提案都與“法”有關,“解決執行難”問題一直是他的關注點。
趙黎明說,日常工作中,經常會遇到一些執行案件中存在發放執行款不及時的問題。有時候法院已經將執行款劃扣至法院賬戶,但由于法院內部審批流程繁瑣、財務工作效率不高等原因,導致申請執行人“到嘴的肉吃不上”,仍需要等待幾個月的時間才能拿到執行款。
為獲得更多信息,趙黎明向身邊同行朋友和當事人進行了解,大家均反映法院發放執行款不及時屬于普遍現象。其中,一名當事人親身經歷的一起執行案件讓趙黎明印象深刻。
2021年9月,該當事人向西安市某基層法院申請執行。10月中旬,執行法官通知他執行款已足額從被執行人處劃扣至法院賬戶,可以前往法院辦理領款手續。之后執行法官將領款材料轉交至法院財務部門,由財務部門發放執行款。
“一直到12月下旬,這個當事人才收到法院的執行款。”趙黎明說,這期間,申請人為了催要執行款,幾乎每隔一天就去法院催促,歷時2個多月,當事人才拿到執行款。
發放執行款僅需通過網銀轉賬就可完成,但為何在法院內部卻要耗時2個月之久?
趙黎明說,在案件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的財產執行至法院是執行完成與否的關鍵,一旦完成執行,只剩下法院內部的審批、放款等簡單程序。但法院發放執行款的內部流程繁瑣、耗時過久,人為導致申請執行人不能及時拿到執行款;況且款項遲延還會導致申請執行人不得不承擔遲延支付期間的利息,更加重了勝訴人的經濟負擔,引發社會不公。
“對于中小微企業來說,執行款不能及時到位,會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發展和生存。”趙黎明說,如果執行款發放拖延時間長,也易滋生腐敗現象。有的當事人為了盡快拿到執行款,會采取請客送禮的方式,行賄執行法官或財務人員。
如何破解法院執行款發放慢問題?1月19日,趙黎明通過“履職通”APP向省政協提交了《關于完善人民法院執行款發放工作的建議》的提案。
趙黎明在提案中建議,人民法院應當對執行款的發放程序予以改進,簡化執行款發放審批流程,在執行程序合法的前提下,可將執行款直接劃入申請執行人提供的賬戶,及時保障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建立執行法官與財務工作人員無縫對接機制,簡化內部審批流程,提高財務放款效率;建立常態化監督管理機制,將執行款發放的及時性納入法院工作考核機制,開設群眾監督通道,通過社會監督,切實改進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使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
理國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公平正義始終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線,也是人民法院的永恒追求。趙黎明直言,人民法院應當對執行款的發放程序予以改進,做到快捷、便民、高效,要讓每一名當事人感受到司法為民的溫暖。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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