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葛蘭)記者1月5日獲悉,西安市首例利用信息網絡侵犯著作權刑事案件宣判,被告人某勝、某強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依法宣告緩刑一年,并處罰金10萬元。
2020年3月,某強發現可以運營盜版小說網站并植入廣告賺錢,便叫來同伙某勝商議一起運營。某強便購買域名并搭建盜版小說網站,使用網上下載的應用程序,從不特定網絡小說平臺采集、復制他人文字作品,在其盜版小說網站上向公眾傳播。
2022年5月至12月間,兩人運營該盜版小說網站,通過網絡傳播他人文字作品并以植入色情廣告的方式從廣告商處非法獲利。2022年9月,受害單位發現該盜版小說網站未經著作權人許可,通過網絡向公眾傳播大量該公司具有著作權的文字作品,遂向公安機關報案。
經查,某勝、某強運營該盜版小說網站,通過網絡傳播他人文字作品并以植入色情廣告的方式從廣告商處非法獲利。他們搭建的盜版小說網站中的小說,侵犯被害單位享有著作權的作品數量超500部。案發后,兩人向受害單位退賠損失180萬元。
2023年12月26日上午,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某勝、某強侵犯著作權”一案,依法當庭作出判決,兩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依法宣告緩刑一年,并處罰金10萬元。
編輯: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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