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等13個部門聯合啟動、部署整治“保健”市場亂象百日行動,將在全國范圍內加大對“保健”市場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重點行為的事中事后監管力度,依法嚴厲打擊虛假宣傳、虛假廣告、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等擾亂市場秩序、欺詐消費者等各類違法行為。并要求各部門落實執行《關于開展聯合整治“保健”市場亂象百日行動的通知》。其中,旅游部門將重點查處利用低價旅游推銷保健品的行為。
各部門將采取這些舉措:
工信部門將建立健全24小時機制,及時處置網絡違法活動,嚴查利用騷擾電話進行保健品推銷。
民政部門將重點對養老服務場所和設施進行排查,嚴禁假借養老服務場所進行保健品推銷。
商務部門將嚴格直銷行業市場準入,整治直銷市場秩序。
旅游部門將重點查處利用低價旅游推銷保健品的行為。
衛生部門將嚴厲查處各種假借健康講座進行免費體檢、以中醫預防保健名義進行非法診療、無證行醫等行為。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局長張茅表示,“保健”市場亂象嚴重危害民生,嚴重影響經濟高質量發展,嚴重破壞社會和諧穩定。社會輿論對此反映強烈,人民群眾迫切要求予以整治。
張茅表示:“保健食品存在的任何損害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問題,都必須依法堅決整治,嚴厲打擊,著力解決老百姓最關心的事情,為人民群眾筑牢生命健康的安全屏障。”
既要提升多部門協同監管合力,也要強調保健品企業慎獨自律
這次多部門聯合開展“百日行動”,從今年1月8日開始,為期100天。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衛生健康委、廣電總局、中醫藥局、藥監局、網信辦等13個部門,將在全國范圍內加大對“保健”市場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重點行為的事中事后監管力度,依法嚴厲打擊虛假宣傳、虛假廣告、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等擾亂市場秩序、欺詐消費者等各類違法行為。
△視頻:整治“保健”市場亂象 十三部門聯合啟動百日專項行動
謹防保健品虛假宣傳的九個套路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介紹了保健品欺詐和虛假宣傳常用的九個套路,幫助消費者識別騙局,保護自身權益。
套路一:免費禮品
保健品銷售人員免費送禮品,如雞蛋、大米、購物車、面、油、杯等等,引誘老年人上鉤。推銷人員大多通過發宣傳單,免費發放禮品,或用保健品包裝盒、票據換禮品,讓老年人進入圈套。
套路二:假借公益
保健品銷售公司會假冒某某公益活動的名義,打著公益的幌子,吸引老年人來聽普及健康知識的講座,其實是為推銷產品做鋪墊。
套路三:夸大承諾
保健品銷售公司往往無據承諾、虛假承諾、夸大承諾。他們宣稱銷售的產品能治高血壓、降血脂,對胃好、對腎好、對肝好,還可控制糖尿病……類似的保健品詐騙銷售方式不斷重復,最終引誘老年人信以為真。
套路四:登記信息
無論通過什么途徑吸引來的老年人,保健品推銷人員往往會要求他們詳細填寫住址、病史、電話等基本信息。同時趁機問問老人家里有沒有老伴、幾個孩子、身體怎么樣,一方面拉近關系,另一方面套取更重要的信息,為后續銷售保健品打基礎。
套路五:“專家”講座
保健品公司會邀請所謂的專家、醫生到推銷現場。宣稱此專家對某些疾病有非常專業的治療水平,比如在某大醫院光掛號費就要300元。利用老年人對健康的迫切需求推銷保健品。
套路六:現身說法
保健品推銷人員安排老年人參與活動并上臺分享。被安排好的老年人會說自己是本公司的會員,這個保健品效果確實好,成為會員還有各種福利待遇。其他老年人會因為這些現身說法的老年人是自己的鄰居、同事、同一個小區的而輕信他們,隨之購買產品。
套路七:“親情”服務
有些保健品推銷人員經常家訪,去老人家里提點水果、蔬菜看望,陪老人聊天。只要老人高興,讓他們買保健品就不是問題了。
套路八:免費旅游
保健品銷售公司會組織老年人免費旅游、免費吃住,以公司搞慶祝活動、回饋客戶為名,實際上到了所謂的旅游地點,就關起門來進行保健品效果誘導,然后去參觀保健品生產車間。
套路九:非法集資
有些保健品銷售公司以購買總公司股票,或者是某公司將要上市為名,宣稱現在存錢或者購買股票,可以獲得高額回報,比如20%的年利息,引誘老年人去大額投資、購買。這樣的投資實際上有去無回。
教你如何防欺詐:看資質、查包裝、辨廣告
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網站上,還掛著去年發布的《關于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行為的消費提示》。當中提醒,一要看銷售場所資質。要到證照齊全的正規場所購買產品。通過網絡、會議、電視、直銷和電話等方式購買產品,也應先行確認資質信息。二要,查外包裝和說明書。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標簽或說明書中提及可以預防疾病、有治療功能的產品;不要購買標簽上沒有保健食品批準文號,但聲稱是保健食品的產品。同時,三要辨別廣告和宣傳內容。凡聲稱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一律不要購買;保健食品廣告中未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的,一律不要購買;不要盲目參加任何以產品銷售為目的的知識講座、專家報告等。
劉俊海表示:“‘保健品’是對保健類食品的一個簡單的稱謂。本質上保健品是食品,它不是藥品。所以《廣告法》特別強調,保健食品做廣告不能強調自己能夠替代藥物,不能強調其能治病、防病,也不能對其安全性和功效進行斷言或保證。另外,也不能說保健品一定是能保持人的生命健康所必需。我認為一定要明確,保健品是保健類食品,食品本身不是藥品。”
(各界新聞網綜合人民日報、央視新聞、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之聲)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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