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華商報記者從陜西省紀委監委獲悉,日前,經中共商洛市委批準,商洛市紀委監委對商南縣委原書記劉春茂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劉春茂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在擔任商南縣長、縣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職務調整、晉升及職工錄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違反工作紀律,安排商南縣扶貧局套取陜南移民搬遷補助資金,撥付給鄉鎮用于基礎設施和環境整治建設,擠占挪用國家專項資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劉春茂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黨的宗旨,目無黨紀國法,違反組織紀律、工作紀律,并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情節惡劣。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商洛市委報省紀委、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劉春茂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免去其中共商洛市第四屆委員會委員職務;收繳違紀違法所得;將其以涉嫌受賄罪移送商洛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華商報記者 任婷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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