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我市景區門票及景區內相關服務價格行為,維護正常的價格秩序,保護旅游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促進旅游事業健康發展,西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西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日聯合發布《關于加強我市景區門票及相關服務價格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根據《通知》,景區門票及相關服務價格依照景區屬性及服務特性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利用公共資源(含集體所有)建設的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文物(遺址)保護單位等景區,以及政府有關部門、事業單位直接投資建設或管理的景區門票價格,景區內具有壟斷性且游客普遍需要乘坐的景區觀光車、擺渡車、索道等景區內交通運輸服務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景區在不超過政府規定的最高限價范圍內,根據旅游市場供求狀況自主確定具體價格水平,并保持價格水平相對穩定。
景區門票及景區內相關服務價格實行統一政策、分級管理。市發改委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相關價格政策,制定或調整市級管理政府指導價景區門票及景區內交通運輸服務價格。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協調指導各區縣、開發區的各類景區價格監管工作。
制定或調整政府指導價景區門票及交通價格,應當嚴格按照《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等規定,履行價格調查、成本監審或成本調查、聽取社會意見等程序。未履行規定程序的不得制定或調整旅游景區門票價格。制定或提高政府指導價景區門票價格應舉行價格聽證會;降低景區門票價格可按有關規定采取簡易程序;景區實行免費開放的,應及時向社會公告,不需履行其他定價程序。
《通知》明確,承包景區經營權支出、景區資產的評估增值部分,違規建設圍欄圍擋等設施的費用支出,不得計入門票成本;景區門票原則實行一票制;將相鄰的旅游景區(點)門票合并成聯票的,聯票價格應當低于各單項門票的價格之和,并保留各單項門票的銷售;設置多日(次)有效門票的景區,應當保留單日(次)門票;游客可自愿選擇購買,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銷售;除文物建筑及遺址類博物館外,各級文化文物部門歸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館、紀念館,全國愛國主義教育示范基地應向社會免費開放。
《通知》提出,景區經營單位應當在顯著位置標識景區內交通運輸服務價格,停車場到景區大門、景區內游覽場所之間的距離以及步行游覽預計需要的時間,便于游客合理選擇游覽方式;除明碼標價內容以外,景區經營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或變相提高門票價格;景區經營單位不得區別本地與外地游客、境內與境外游客,針對不同群體設置不同門票價格或門票價格優惠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明確,實行預約參觀的旅游景區,需按照每日最大限流要求,合理安排預約時間和參觀人數,參觀景區內其它臨演、臨展的游客人數應控制在預約限額總人數范圍內。景區不得在預約最大限額未滿時隨意縮減或取消預約進入景區人數,或將預約名額與講解等有償服務或需單獨購票參觀的臨演、臨展等掛鉤,變相捆綁銷售。景區內交通工具、配套停車場到景區大門的交通工具,除因安全、環保等原因確有必要統一乘坐外,不得強制要求游客乘坐并收費。
《通知》還明確了景區門票價格優惠政策。以政府指導價管理的景區門票優惠政策為例,對現役軍人(含軍隊離退休干部)、殘疾人、65周歲以上老年人(含65周歲)、6周歲(含6周歲)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兒童,分別憑有效證件實行免票;對6周歲(不含6周歲)—18周歲(含18周歲)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下學歷學生憑居民身份證或學生證實行半票;列入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的旅游景區,對大中小學學生集體參觀實行免票。
文/西安報業全媒體記者 李欣怡
西安市發改委供圖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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