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記者獲悉,省住建廳近日印發《陜西省歷史建筑保護利用導則》(以下簡稱《導則》),為全省歷史建筑的保護與活化利用提供了科學、系統的行動指南。《導則》的出臺,標志著我省在歷史文化保護領域邁出重要一步,將為全省歷史建筑保護利用提供標準化、系統化指引。
《導則》所指的歷史建筑是指經市、縣人民政府確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護價值能夠反映歷史風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也未登記為不可移動文物的建(構)筑物。陜西文化遺產資源豐富,歷史建筑數量眾多、類型多樣,截至2025年6月,全省已公布歷史建筑1224處,涵蓋民居、商業、宗教、工業、教育等多種功能,形成了具有地域特色的歷史建筑保護體系。
從空間分布特征看:關中地區共有573處歷史建筑,陜南地區370處,陜北地區281處。呈現出以關中地區為核心,“中多南北少”的分布特征。從市域看,全省共有10個地級市擁有歷史建筑,其中西安市共確定歷史建筑34處,咸陽市共確定歷史建筑126處,寶雞市共確定歷史建筑123處,渭南市共確定歷史建筑218處,銅川市共確定歷史建筑65處,西咸新區共確定歷史建筑6處,楊凌共確定歷史建筑1處,漢中市共確定歷史建筑153處,安康市共確定歷史建筑64處,商洛市共確定歷史建筑153處,榆林市共確定歷史建筑167 處,延安市共確定歷史建筑114處。
為了有力推動歷史建筑保護利用,省住建廳編制了《導則》,延續“保護第一、傳承活態”理念,系統梳理了陜西省歷史建筑概況,明確了歷史建筑認定、公布、保護、修繕及活化利用的基本流程與技術要求,提供了常見病害識別與修復、日常維護、設備安裝等操作導引,推動歷史建筑分類保護、精準實施,為不同類型的歷史建筑量身定制保護策略與發展路徑,實現應保盡保、活化利用。
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表示,隨著《導則》實施,將助力全省歷史建筑在保護中利用,在利用中保護,既守住文化遺產的“根”和“魂”,也讓老建筑成為城市更新、文旅融合的“新載體”。
(雷培 記者 王嘉)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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