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學生尤其小學生和托幼兒童尚處于免疫系統發育期,是一個對各種傳染性疾病高度易感的特殊社會群體。我國70%以上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在學校,80%以上的學校突發事件為傳染病流行事件,在學校傳染病防控方面還存在不少問題。
一是疾病防控工作意識有待加強。傳染病防控未納入教育機構的績效考核體系;學校(幼兒園)管理層不會定期考核各部門甚至各責任人的疾病防控相關工作指標完成情況。部分教育機構不知道學校(幼兒園)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主體責任是自身、疾控中心還是醫院;不知道教育機構的疾病防控工作全部職責;五分之四的教育機構認為學校(幼兒園)出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概率低。
二是傳染病防控工作管理體系不健全。一些學校沒有按照《學校衛生工作條例》配備衛生技術人員,已配備的大部分人員年齡偏大,對中小學校衛生工作法規、技術規范與疾病防控知識的更新與繼續教育不及時。超過50%的學校分管校長最近三年沒有時間參加衛生部門舉辦的培訓和會議,特別是傳染病防控工作會議。日常學校(幼兒園)的傳染病防控工作只是被動與疾控中心聯系;一般都是按照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的要求管理學校(幼兒園)衛生工作。
三是教育機構因病缺課缺勤監測未發揮預警實效。根據抽樣調查,教育機構學生因病缺課監測工作主要采取手工登記、月度匯總、紙質報表或電子郵件的形式開展,痕跡資料“一支筆”現象普遍,監測數據報告滯后、時效性差、不能早期發現事件苗頭,缺報、漏報,數據代表性差,學校因病缺課情況反映不全面;教育機構報告給疾控中心的傳染病疫情,通常已引起一定的社會輿論與關注。
為此建議:
一、加強學校疾病防控工作隊伍建設。嚴格按照《學校衛生管理條例》要求,配備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明確學校疾病防控工作職責、解決非教育系列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待遇等相關問題。保證學校衛生建設規范、硬件齊全、設施(設備)到位、藥物齊全、信息暢通。
二、建立“教衛一體”學校疾病防控工作體系。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采用學校衛生工作“分級”管理、傳染病防控“屬地”管理模式,建立學校衛生監測、學生疾病監測與報告的教-衛、校-疾控、市-縣(區)的日常工作聯絡機制。多維、全方位保障學校疾病防控工作的常態化。
三、健全學校衛生防病工作考核機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厘清學校防病工作職責,建全衛生防病制度。落實學校疾病防控工作獎懲制度,確保教育機構疾病防控各項工作目標的落實有效。
四、保障學校衛生監測工作常態化。將玻地比、桌間距、采光系數(近視眼相關指標)等學校衛生監測工作納入學校疾病防控工作常態管理范疇,學校衛生監測覆蓋率100%、監測合格率90%以上。堅持學校衛生監測工作常態化。全方位多舉措干預學生常見病的罹患率,控制傳染病流行。
( 黃璇)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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