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對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保護,引導、鼓勵社會公眾依法向檢察機關舉報公益訴訟案件線索,近日,石泉縣人民檢察院正式出臺《公益訴訟案件線索舉報獎勵辦法(試行)》,獎勵舉報有功人員,持續打造青山、綠水、黃土、藍天、人和的“十美石泉,五彩檢察”品牌。
該《獎勵辦法》共計十條,分別對公益訴訟案件線索范圍、舉報條件、舉報途徑、對舉報人的獎勵方式、獲得獎勵的條件等方面做出明確規定,為更好開展公益訴訟工作提供制度性保障。
該《獎勵辦法》指出,舉報人可通過來信來訪、“12309”檢察服務熱線、電子郵箱、“石泉檢察”微信公眾號和微博以及網站等多途徑,向對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侵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進行舉報,提供案件線索。
該《獎勵辦法》明確,經檢察機關查證舉報線索后,予以立案的每件獎勵300元,向相關執法單位發出訴前檢察建議的每件獎勵500元,提起公益訴訟的每件獎勵2000元。對公益訴訟線索舉報人的獎勵,原則上一案一獎。兩個以上舉報人分別舉報同一案件線索的,獎勵最先舉報人;兩個以上舉報人聯名舉報同一案件線索的,按一案進行獎勵。
今年以來,該院在社會各界的支持和關注下,針對秦嶺生態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土地出讓等重點領域和熱點問題開展各類專項監督工作。截止目前,該院共發出訴前檢察建議書40余件,均收到相關單位整改回復,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案件1件,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踐行了習總書記提出的“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讓石泉的山更青、水更綠。
(石泉縣人民檢察院 李進 王豆)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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