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日前聯合印發《陜西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明確,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在崗期間可享受工資、社會保險、休假等待遇。《辦法》自3月1日起實施。
《辦法》明確,公益性崗位主要包括社會公共管理類崗位、城市社區公益性崗位、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保障和公共服務崗位及其他崗位。公益性崗位安置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持《就業創業證》的就業困難人員以及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人員待遇方面,《辦法》明確,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在崗期間可享受工資、社會保險、休假等待遇。用人單位要按月足額支付從業人員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和超出法定工作時間的工作報酬,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
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依法享受節假日休息制度和帶薪年休假待遇。鼓勵用人單位為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提供相應的福利。(席步)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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