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滿淑涵)2月10日,省科技廳出臺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
據介紹,省科技廳將支持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大學科技園等孵化載體對在孵企業適當減免辦公承租、實驗、科研和生產用房的租金,按照減免租金的10%給予每家孵化載體不超過20萬元補助。鼓勵各高新區、創新園區基地盡最大可能減免企業稅費、用水用電等負擔。提前下達2020年度項目經費計劃,及時優先撥付資助小微企業的項目經費。對政府補助經費暫未到位的,鼓勵開展科技金融結合業務的商業銀行按政府核定額度等額撥付給企業,財政科技計劃經費到位后返還銀行。2020年度小微企業承擔的科研項目,項目預算間接經費比例可由25%提高到50%,用于項目團隊科研人員績效發放和工資補貼。對2019年度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補貼。
此外,結合疫情臨床防控開展的科技攻關研究,優先納入省自然科學基礎研究和技術創新專項予以傾斜支持,對取得重大突破的給予獎勵。對規上高新技術企業、科創板上市培育庫企業在2020年度上半年的銀行貸款進行貼息補助,貼息比例提高至20%,每家不超過20萬元。對省內企業研發的疫情防控、檢驗檢測、藥品防治等產品,獲得行業許可進入臨床應用的,省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通過優先股給予200萬到300萬元(一年期)免息支持。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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