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致公黨陜西省委員會
陜西省自貿試驗區自成立以來,立法工作就備受關注,對接國際化、高標準的法治環境一直是自貿區建設的總體目標之一。
目前,陜西省自貿試驗區法制建設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沒有《自貿區條例》,導致很多涉及自貿區建設工作的規范性文件和政策缺失。
二是法治環境建設未形成特色,法律服務滯后,未能凸顯陜西省司法資源優勢。
為此建議:
一、加快自貿區立法。現階段,陜西省《自貿區條例》征求意見稿已向社會公布,應以此作為自貿區法規建設基礎性規范文件頒布,同時構建起以《自貿區條例》為核心,其他政府規范性文件為補充的法律體系,實現自貿區的法制引領。
二、優化自貿區法治化營商環境。發揮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第二國際商事法庭及西安知識產權法庭作用,為國內外知名仲裁、調解機構入駐提供便利;探索訴訟、仲裁、調解有機融合,共建“一站式”多元化國際商事爭端解決平臺,創建國家級“一帶一路”國際商事法律服務示范區。
三、建立自貿區創新管理機制。一是明確自貿區片區建設的市級政府主體負責,就片區建設情況直接向省自貿區領導小組負責;二是創新規劃、考核獎勵等方法,調動部門建設自貿區的積極性;三是凡涉及中央事權的,由相關部門與中央對接,積極為自貿區爭取政策支持或先行先試。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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