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加強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新就業群體黨的建設。注重從青年和產業工人、農民、知識分子中發展黨員,加強和改進黨員特別是流動黨員教育管理。”流動黨員是黨員隊伍中的變動力量,不僅關系黨的組織結構和新陳代謝,而且關系黨的群眾基礎和社會基礎。現階段,流動黨員教育管理仍存在去向難掌握、管理難落實、教育難開展、作用難發揮等問題,如何做到讓流動黨員“離鄉不離黨、流動不流失”是當下工作的一大重點。
一是堅持集中登記與不定期摸排相結合,及時掌握流動黨員情況。基層黨組織要充分利用節假日組織開展流動黨員摸排活動,針對集中摸排中核實身份的流動黨員,及時納入流入地黨組織教育管理;針對未核實身份的流動黨員,及時與流出地黨組織取得聯系,核實其身份,將流動黨員教育管理落實到位。不定期開展流動黨員摸排活動。及時了解轄區內流動黨員數量、來源,村(社區)向上級黨組織匯報,將核實身份的流動黨員建立信息庫、信息檔案,納入黨組織日常教育管理范圍。
二是堅持教育管理與服務相結合,滿足流動黨員差異化需求。在流動黨員教育管理工作中,將教育管理與黨員服務有機結合起來。加強流動黨員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對流動黨員教育管理的重視程度,通過政治理論學習、志愿服務和現場考察等方式,提高流動黨員政治素質。建立“流動黨員之家”,充分給予組織關懷,利用節假日、休息日等時間,以座談會、上黨課、經驗交流等形式開展組織教育與組織生活,以此開闊流動黨員視野,堅定流動黨員的宗旨意識、服務意識和奉獻意識。
三是堅持制度完善與嚴肅處理相結合,促進制度長效實施。
流動黨員教育管理要以制度為保障,不斷完善流動黨員工作機制,健全領導責任制,將流動黨員教育管理作為基層黨建工作重要內容來抓,納入黨組織工作責任制范圍,切實提高對流動黨員教育管理的重視程度。建立流動黨員考核制度,主要通過流動黨員集中學習次數、心得體會、服務群眾等情況進行評議考核,并依據黨內有關規定,對拒不匯報外出去向、不按要求持有“流動黨員活動證”的流動黨員進行批評教育,對長期不及時聯系黨組織、不按時交納黨費的流動黨員責令其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甚至違法違紀的,應當予以除名,確保黨組織的純潔性、先進性。
(中共寶雞市鳳翔區委組織部 上官良子)
編輯: 吳佳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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