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城市社區,著重打造標準化、智能化體育場館;在農村社區,將運動基礎設施修建與綠水青山充分融合。二是區分區域發展程度開展建設。在全省選擇基礎條件較好的區縣,先試先行開展首批社區運動健康中心試點,形成標準化模式后,在社區體育基礎較為薄弱的地區推行。同時,通過鼓勵醫療機構、體育社會組織、體育科研機構等下沉社區,提供個性化、定制化運動健康服務。
二、社區運動健康中心建設應結合省域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內容,實現社區居民健康基礎信息與體質監測、健康輔助等社區服務相結合、共享、提升的效果。雙元共享信息化平臺的建設和應用,將實時監測和分析居民的健康狀況和運動數據,結合基礎健康數據提供個性化、精細化的運動健康服務。
三、健全社區運動健康中心工作機制,打造覆蓋全面、功能齊全、服務高效的社區運動健康中心運行機制,出臺相關政策明確體育、衛生、教育等相關部門在社區運動健康中心建設和發展中的職責與任務,建立部門聯動機制,確保事項推進有牽頭、有回應。通過推進醫療機構、高等體育院校、企事業單位等協作,打造醫療保障、健康專業、服務全面的組織網絡,并出臺社區運動健康中心運行監管與評估標準,定期開展評定,以提升服務質量和動態化需求應對。
四、將“體衛融合”理念與健康類人才培養相結合,提高社區運動健康中心從業人員的專業性。在課程設置中,加大對運動傷害防護、運動康復、運動處方等運動與健康相關知識能力的培養,充分利用政策培養復合型人才,支持符合條件的體育院校和醫學院校創新人才培養模式,為開展社區運動康復工作打下基礎。
編輯: 吳佳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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