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陜西省委員會發言人:省政協常委,民建省委會常委 丁琳(記者 杜靜波 攝)
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是黨中央確定的三大攻堅戰之一。正確評估、有效防范和精準化解我省金融風險,對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推動我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一、我省面臨的主要金融風險
(一)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截至2018年末,我省納入政府預算的債務余額為5885.59億元,風險總體可控。但是,地方政府隱性債務規模體量大、情況復雜,主要由融資平臺公司、PPP項目、投資基金、政府購買服務、融資擔保等各類債務構成,處置難度大。
(二)區域性金融風險。截至2018年6月末,我省榆林、西安、渭南、咸陽四地的銀行不良貸款合計541.36億元,占全省81.64%,特別是榆林地區尤為突出。上述地區的準金融機構也處于風險暴露聚集期。
(三)小微企業融資難傳導性風險。截至2018年6月末,全省小微企業數量超過200萬戶,經濟增加值占GDP比重超過50%。小微企業貸款余額5307.05億元,僅占全部貸款余額的18.1%。金融機構貸款平均利率達到12%左右,民間融資成本高達30%—50%。金融機構和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雙高,眾多小微企業處于停產、半停產、破產的邊緣,如果問題得不到有效緩解將會傳導為社會不穩定因素和風險。
二、防范和化解我省金融風險的建議
(一)有效控制政府隱性債務風險。一是健全機制,強化問責。加強對債務管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健全管理機制,充實管理力量。將債務管理工作納入各級政府年度目標責任考核范圍,完善考核問責機制,切實落實政府債務終身問責制。二是摸清存量底數,分批分類處置。對非營利性公益項目,通過控制項目規模、壓縮公用經費、統籌政府收入、引入社會資本等方式,分批分類化解;對營利性建設項目,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嚴格財政預算計劃逐步化解。三是健全新增債務審批制度,科學理性發展。主管部門要完善項目建設和資金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審批流程、項目標準,應用大數據信息科技手段建立政府債務審批和風險預警系統;金融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要管控好項目資金融資閘門,對沒有穩定經營現金流作為還款來源或沒有融資平衡方案的項目不提供融資支持。
(二)全面防范區域性金融風險。一是構建地方大金融監管體系。建立多部門間監管協作機制,完善行業監管和地方監督互補的金融監督管理機制。打通數據互通壁壘,完善金融部門與行政部門信息溝通渠道。二是政府搭建不良貸款化解平臺。幫助金融機構、小貸公司、擔保公司等改善信貸資產質量,重建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合作互信體系。牽頭構建“鏈條債務核銷體系”,盤點各個借款人的上下游債權債務關系,將能抵消的債權債務進行抵消,緩解整個區域債務壓力。三是設立不良貸款風險緩釋基金。對符合產業和政策誠信經營的小微企業,因臨時性財務困難導致欠息的,欠息部分給予補貼,對金融機構化解不良貸款力度大的予以一定支持。四是推進信用體系建設。整合信息資源,有序開放信用信息,培育信用服務市場,強化信用法治環境建設,建立和完善政府、企業和個人信用“三位一體”的社會信用體系。
(三)重視化解小微企業融資風險。一是加大財政扶持力度。設立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對小微企業不良貸款給予金融機構一定比例風險補償;建立小微企業貸款轉貸基金平臺,對貸款到期后還款有困難仍有續貸需求的小微企業提供過橋資金支持;壯大各級政府擔保公司,堅持不以盈利為目的,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二是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滿足小微企業個性化、專屬化的融資需求;加強與保險、證券等同業機構合作,探索綜合化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模式;降低信貸業務辦理過程中的相關融資成本;提升小微企業直接融資能力。支持小微企業在股權交易中心、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等平臺融資,拓寬小微企業融資渠道。三是加強小微企業法人治理結構。規范企業管理和財務管理,提升企業核心技術和創新能力,強化法制意識和信用意識。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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