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疫情防控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健全國家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制定印發《公共衛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設方案》,對全國公共衛生特別是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體系補短板、堵漏洞、強弱項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地抓緊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面提升公共衛生防控救治能力和水平。" />
記者 杜靜波 攝
4月29日,省政協圍繞“加強疾病防控體系建設”召開月度協商座談會。
省政協委員,西安浐灞生態區管委會副主任謝慧瑩介紹: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疫情防控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健全國家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制定印發《公共衛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設方案》,對全國公共衛生特別是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體系補短板、堵漏洞、強弱項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地抓緊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面提升公共衛生防控救治能力和水平。
一、強化公共衛生應急救治能力
要統籌規劃建設區域內疾病救治設施,依托綜合能力強的醫療機構,建設市級疫情救治基地,通過新建、改擴建傳染病醫院或傳染病院區,做好流線設計,預留傳染病診區和可改造的基礎條件,適度預留應急場地,使其具備簡單改造即可用于傳染病救治的條件。同時,要充分發揮縣級醫院龍頭作用,完善縣級醫院獨立傳染病病區設施條件,配置隔離診室、購置醫療設備設施,強化哨點醫院實驗室等建設,增強快速反應能力,儲備一批可快速轉化的“后備床位”。
二、加大疾控機構改革力度
疾控機構作為疫情防控的主力,在預警監測、流行病學調查、防控措施的提出和實施等方面,未能充分發揮作用。上下級疾控機構之間僅有指導與被指導的關系,處理疫情時難以形成有效的合力;防治體系長期割裂,融合不夠,疾控機構和醫療機構的防控救治分工協作機制不健全。因此,應明確疾控機構的職責,確保疾控機構的獨立性,加強醫防融合。
一是厘清行政部門和技術部門職責。整合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疾控、應急相關職能,強化其制定政策法規、行業規劃、標準規范的職能。疾控機構作為依法設立的獨立法人單位,要賦予疾控機構在專業事務領域的決定權,減少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對疾控機構的微觀管理和直接管理。明確疾控機構的職責,依法賦予疾控機構防控策略和技術方案制定和發布的權力,承擔疫情的監測、調查、處置、預警、評價等職責。
二是加強疾控機構的獨立性。探索建立直接向政府分管領導匯報公共衛生工作和進行重要事項報告的機制,經政府授權后可以直接發布疫情信息。尊重疾控機構的自主性,要依法賦予國家級疾控機構開展國際合作和交流的主導權。
三是加強醫防融合,實現資源、信息共享。完善疾控機構和醫療機構信息共享、工作協同的模式,加強疾控機構對醫療衛生機構疾控工作的技術指導和監督考核,明確疾控機構在防控工作的專業核心地位。
三、加強疾病防治科研能力建設
建立省級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檢測與研究檢測平臺和實驗基地,重點推進西安交通大學轉化醫學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精準醫學國家產業創新中心、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生物安全三級實驗室和省級菌毒種保藏中心及標本庫、省中醫藥科學院動物生物安全三級實驗室等項目建設,提升菌毒種保藏、高等級生物安全、傳染性疾病和微生物研究等能力,為我省重大疾病防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抗病毒藥物和疫苗研發及生物產業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科研技術支撐。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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