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護士”來了,可規范還在路上
巨大的護理需求和專業護理力量通過“互聯網+”的形式整合,“共享護士”正在走進普通老百姓家庭,帶來便捷高效的服務。“省去了路上和就診排隊的時間,花了不到200元,特別值得。”(見5月13日《工人日報》)
目前,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已達2.22億人,其中不少老年人患有慢性疾病,需要定期進行健康護理;在住院病人當中,至少有20%~30%的病人出院后仍需護理。因此,大眾對護士上門服務有著強烈的需求。對于護士來說,移動護理平臺為其提供了技能變現的機會,可以更好地實現護士的勞動價值,有助于護理隊伍的穩定。因而,“共享護士”是一種雙贏的模式。
不過,眼下也存在不安全因素,比如醫患糾紛、人身安全、護士資質等。此外,更重要的問題還在于制度障礙——根據2008年實施的《護士職業注冊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護士經執業注冊取得《護士執業證書后》,方可按照注冊執業地點從事護理工作。而“共享護士”網約平臺的簽約護士,接受平臺派單為公眾提供上門服務,就屬于在注冊的執業地點以外從事護理工作。對此,去年上海市衛計委就曾明確表示,所有跟網約平臺簽約的護士都是違規執業。
醫師多點執業已經放開多年,相比之下,護士多點執業則顯得步履蹣跚。俗話說“三分治療,七分護理”,放開醫生卻禁錮護士的多點執業,這本身就割裂了醫護不分家的內在關系。隨著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群眾健康護理服務需求日益增多,優質護理資源的優化整合是大勢所趨。
放開護士多點執業,不僅可以清除“共享護士”的制度障礙,還能夠利用政策導向作用,有效推動“共享護士”的健康發展。北京就明確提出,鼓勵二、三級醫院護士到基層醫療機構、醫養結合機構、社會辦醫療機構執業,為出院患者、慢病患者、老年人等提供延續護理、長期護理、居家護理等緊缺護理服務。這一理念應當成為其他地方推行護士多點執業的風向標,努力培育壯大“互聯網+護理”的力量,讓更多居民享受到這一模式帶來的便捷。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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