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9日從西安市生態環境局獲悉,今后西安市將實施并聯審批,即環評不再作為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的前置要求,而是列入建設項目申領開工許可證開工建設的前置條件。
據了解,西安市各類行政許可事項今后均不再將環評審批作為前置要件,全市各級生態環境部門也不再為各類行政許可事項出具初審意見。
在規劃(區域)環評的基礎上簡化項目環評內容,實施資料共享。對規劃(區域)環評已經通過審查且環?;A設施已落實的區域,其引入的符合規劃及其規劃環評要求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建設項目,簡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中部分內容。
同時,西安市還將簡化住宅及城市基礎設施類項目環評手續,實行登記備案制。建立容缺受理機制,對環評前置要件實行承諾后容缺受理。
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時,如法定或規章規定的特殊前置要件不全,可在建設單位提交承諾書的前提下,生態環境部門實行容缺受理進入審批程序,并要求建設單位在環評文件批復前提交即可。
西安市生態環境部門還將優化環評審批的技術評估環節,并進一步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將更多的事項委托區縣級生態環境部門審批,方便群眾就近辦理。(馬 昭)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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