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張姣姣
2017年7月,人社部通過準入談判確定醫保支付標準將36種藥品納入醫保報銷范圍,藥品中近一半為腫瘤靶向藥物,其他為心腦血管疾病、糖尿病等重大疾病用藥;2017年9月1日起,我省將包括國家衛計委第一批談判的3個品種共計39個藥品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在開通定點醫院的基礎上開通定點藥店為參保人員提供藥品,特別是對患者急需的腫瘤靶向藥物和高值藥品。
省政協委員、陜西光大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曹文勇對此表示,政府一系列政策讓大部分進口藥品談判后的支付標準低于周邊國際市場價格,大大減輕患者個人負擔。
目前,全省各市都圍繞36種談判藥品制定相應的管理規定和結算辦法,并對談判藥品在考核指標和總額控制上給予一定的政策傾斜,確保了36種談判藥品的落地實施,參保患者不僅在定點醫療機構而且在定點藥店使用上述藥品均可實現直接結算,大大減輕了患者墊資結算的負擔。
“國家談判和地方實施是一個整體,談判是上半場,落地實施是下半場,同樣關鍵。”曹文勇結合調研指出存在問題,“談判藥品在我省落實過程中可獲得性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談判藥品進入定點醫院的通道并未完全打通。”
曹文勇說,定點醫院受制于藥占比考核等要素,對采購和臨床使用談判藥品熱情不高,或者干脆停止采購談判藥品,患者只有到定點藥店外購或自費使用,這都給患者看病就醫以及醫療費用結算報銷帶來了極大的障礙。
為切實打通惠民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在今年省兩會上,曹文勇提交了《關于進一步推動談判藥品落地實施的提案》,建議省衛計部門借鑒其他省份做法出臺相關政策,對談判藥品不納入醫療機構藥占比考核,實行單獨核算,合理調控并加強對醫療機構診療、用藥行為的監管,確保參保患者用藥需求。
省醫療保障局在提案復函中表示,2019年1月3日,省醫療保障局會同省人社廳、省衛生健康委出臺文件,調整完善我省談判藥品集中采購、醫保支付和臨床供應政策,明確要求“公立醫療機構要按平臺掛網價網上采購、零差率銷售”國家談判藥品,對定點醫療機構臨床使用國家談判藥品不占醫院總額預算額度和定額標準,暫不納入醫療機構藥占比考核,實行單獨核算。
據了解,目前,各統籌地區已全面落實國家談判藥品集中采購、醫保支付和臨床供應政策。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2月底,全省共計983人享受17種抗癌藥納入醫保報銷政策,醫保基金總計支付573.56萬元。
省醫療保障局表示,下一步將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根據基金支付能力適當擴大目錄范圍,提升醫保藥品保障水平,緩解用藥難用藥貴。
“提案一經提交便引起省級有關部門重視,相關負責人就提案涉及內容多次與我溝通、協商,他們的答復我感到滿意。”曹文勇表示,“‘救命藥’及時落地惠及群眾,可以有效減輕患者醫療費用負擔,這對我而言非常欣慰。”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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