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西安市發改委官網發布《西安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及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新的物業服務管理辦法2021年1月1日起執行,西安將正式進入物業收費一費制時代,電梯費、公攤電費將合并入物業費內,不再單獨收取,停車服務費將下調。
物業服務收費依據物業服務等級按照高層、多層收取。物業服務等級標準依據西安市住建局印發的《西安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指導標準》,按質價相符的原則制定,物業服務達不到三級服務標準的按等外標準收取;高層指七層以上(含七層)帶電梯的住宅,七層不帶電梯的參照多層收費標準;多層指六層以下(含六層)不帶電梯的住宅,六層及以下帶電梯的參照高層收費標準。高層一級物業費為2.2元/平方米·月,多層一級物業費0.85元/平方米·月,與現行基礎物業費、公攤電費、電梯費分項收取相比較,按平均值測算(公攤電費0.18元/平米•月、電梯費0.32元/平米•月),高層住宅物業費平均漲幅7.2%,多層住宅物業費平均漲幅18.5%。
物業管理區域機動車停放服務費根據停車場類型,按月收費,室內一類80元/車位·月,二類60元/車位·月,露天60元/車位·月。按次計費不分晝夜,連續停車每4小時為一次,室內一類2.5元/車位·次,二類2元/車位·次,露天2元/車位·次。
新辦法適用于新城、碑林、蓮湖、雁塔、未央、灞橋區及高新、經開、曲江、浐灞、國際港務區、航天基地等城市建成區范圍內住宅小區。未成立業主大會的住宅小區(多層、高層)、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舊住宅的物業服務費和停車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已成立業主大會(業委會)的,以及別墅、公寓、商住綜合樓中的住宅、非住宅類型等政府定價范圍以外的物業服務費、停車服務費及其他服務費(特約、增值服務等)實行市場調節價。
新辦法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物業服務企業執行新的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前,應按規定履行調價程序,調價程序履行完畢前仍按原合同約定執行。另外,與之相配套的《西安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指導標準》正在加緊出臺,將明年同步實施。
華商報記者 李婧
編輯: 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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