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首席記者 李榮)為全面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近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陜西省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明確了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責任,厘清了省級各相關部門的具體責任。
今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按照省委、省政府對貫徹落實《中央責任清單》的有關要求,省生態環境廳充分借鑒《中央責任清單》職責設定,牽頭起草了《陜西省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陜西省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分正文及附件兩部分,其中,正文部分共13條,強調了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基本原則,明確了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責任。附件部分共6項內容,具體細化了47家省級有關部門(單位)及省級群團組織的生態環境保護具體責任。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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