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9月7日消息(記者 安垚)9月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關于加強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配套設施建設的通知。
通知指出,加強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配套設施建設,關乎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關乎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要,是“我為群眾辦實事”的一項生動實踐。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強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配套設施建設與排查處理安全隱患相結合工作。
通知強調,要進一步摸排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配套設施短板和安全隱患。結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認真摸排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鎮老舊小區存在的配套設施短板,組織相關專業經營單位,聯合排查燃氣、電力、排水、供熱等配套基礎設施以及公共空間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重點針對養老、托育、停車、便民、充電樁等設施,摸排民生設施缺口情況。
在政府投資重點保障方面,中央預算內投資全部用于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配套設施建設項目。各地應統籌地方財力,重點安排消除城鎮老舊小區各類安全隱患、提高排水防澇能力、完善養老托育設施、建設停車場和便民設施等城鎮老舊小區配套設施改造內容。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資金,積極支持消除安全隱患。
同時,結合推動多渠道籌措資金,推動發揮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支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的重要作用,積極爭取利用長期低成本資金,支持小區整體改造項目和水電氣熱等專項改造項目。鼓勵金融機構參與投資地方政府設立的老舊小區改造等城市更新基金。對養老托育、停車、便民市場、充電樁等有一定盈利的改造內容,鼓勵社會資本專業承包單項或多項。按照誰受益、誰出資原則,積極引導居民出資參與改造,可通過直接出資、使用(補建、續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讓渡小區公共收益等方式落實。
在城鎮老舊小區完成改造后,有條件的小區通過市場化方式選擇專業化物業服務公司接管;引導將相關配套設施產權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給專業經營單位,由其負責后續維護管理。建立健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歸集、使用及補建續籌制度。拓寬資金來源渠道,統籌公共設施經營收益等業主共有收入,保障城鎮老舊小區后續管養資金需求。
該通知的發布,將加強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配套設施建設與排查處理安全隱患相結合,強化項目全過程管理,強化事中事后監管,節約集約規范用好中央預算內投資,加快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配套設施建設,切實提高人民群眾安全感、獲得感、幸福感。
編輯: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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