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廳和省民政廳日前聯合下發《關于加強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規范養老護理員培訓機構管理、落實養老護理員職業培訓補貼、加強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等方面,就全省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有關工作作出規范和保障。
《通知》明確,建立養老護理員培訓長效機制。養老護理員培訓課時和補貼標準按照相關規定,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列支,人社部門要及時核報培訓補貼資金。除此以外,養老機構護理員在省級養老護理員培訓基地參加培訓的,各市(區)民政局從福彩公益金給予每人不少于300元資助。
《通知》就加強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作出明確要求,各級人社、民政部門要堅持“誰用人、誰評價、誰發證、誰負責”原則,由評價機構承擔主體責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部門加強監管服務,切實做好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進一步明確機構備案和等級認定范圍;規范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評價機構備案;實行評價機構目錄清單管理,養老護理員等級認定機構1個自然年度內未開展等級認定工作的或發生違規違紀問題的,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民政部門取消備案,退出目錄清單。(記者 王嘉)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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