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陜西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35次會議,此次會議中,陜西省人民政府首次提請關于《陜西省養老服務促進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的審議。草案共分8章77條。
>>政策背景
60歲以上老年人占全省總人口19.6%
超過全國18.9%的平均值
據了解,截至2021年底,我省60歲以上老年人口共774萬人,占全省總人口的19.6%,超過全國18.9%的平均值。隨著我省老年人口的快速增加,養老服務供需不平衡、社會力量參與活力不夠、養老服務參與主體及其職責不清晰、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滯后等問題還比較突出,為了應對老齡化,滿足老年人養老服務需求,促進養老服務事業健康發展,制定《陜西省養老服務促進條例》十分必要。
優先接收經濟困難的失能老人
對經濟困難老人提供補貼
針對經濟困難的失能、孤寡等特殊老人,草案共有3條相關內容進入審議。
第二十二條擬規定,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可以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為經濟困難的失能老年人提供必要的探訪照料服務。
同時,第二十九條擬規定,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在滿足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的前提下,優先接收經濟困難的失能、孤寡、殘疾、高齡以及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空余床位向社會開放。
第六十三條擬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通過補貼、補助、購買服務等方式,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逐步給予養老服務補貼,為經濟困難的失能老年人提供護理補貼。
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公開收費標準
接受相關部門、服務對象和社會監督
近年來,我國的養老服務逐步深入至社區、家庭,其中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共包括七項內容:
(一)生活照料、餐飲配送、保潔、助浴、輔助出行等日常生活服務;
(二)健康體檢、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等健康護理服務;
(三)尋訪探視、生活陪伴、心理咨詢等精神慰藉服務;
(四)安全指導、緊急救援、應急救護服務;
(五)法律咨詢、法律援助、人民調解服務;
(六)文化娛樂、體育健身、休閑養生等服務;
(七)其他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服務。
明確這7條內容后,草案第二十三條擬規定,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機構應當具備與服務內容相適應的場所、設施設備和人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確服務項目和內容,公開收費標準,并接受相關部門、服務對象和社會監督。
第二十四條擬規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機制,組建家庭醫生團隊,與有意愿的老年人家庭建立醫療簽約服務關系,為老年人建立健康信息檔案,提供保健咨詢、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務。支持有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為失能、慢性病、高齡、殘疾或者確有困難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門巡診、康復護理等居家醫療服務。
養老護理床位擬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
草案第三十一條擬規定,衛生健康、醫療保障等部門應為養老機構內設置的醫療機構及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設置老年護理床位提供支持指導。在養老機構內設置的醫療機構和老年護理床位,按照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
同時,第六十二條擬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給予社會力量舉辦的養老機構一次性床位建設補貼。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可以對社會力量舉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給予運營補貼。第五十六條擬規定,醫療保障部門應當逐步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滿足失能老年人照護服務和長期護理保障需求。
此外,養老服務的基礎保障在此次草案中也有相關說明。第五十條擬規定,養老服務機構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享受稅收優惠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政策。養老服務機構使用水、電、燃氣、供熱,按照居民生活類價格標準收費。
政府投資興建的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可以無償或優惠交由養老服務機構運營。
新建小區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草案第三十二條擬規定,養老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老年人進行入院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確定照料護理等級,分級分類提供下列服務:
(一)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和民族風俗習慣,適宜老年人食用的膳食;
(二)提供適合老年人居住的住房,并配備適合老年人安全保護要求的設施、設備以及用具;
(三)定期對老年人活動場所和使用物品進行清洗消毒;
(四)開展適合老年人的文化、體育、娛樂活動;
(五)根據需要為老年人提供心理咨詢服務;
(六)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做好老年人監護工作;
(七)其他適合老年人的服務。
養老機構應當參照國家統一的養老機構服務合同示范文本,與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依法簽訂養老服務合同,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養老配建方面,草案第十一條擬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標準,落實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城鎮居住區按照每百戶不低于20平方米的標準配套建設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新建小區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草案第十五條擬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快推進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交通、文化等公共設施無障礙改造,支持已建成的多層住宅及養老服務設施加裝電梯,在公共活動空間增設適合老年人活動、休息的設施。
基礎設施配齊后,相關的周邊配套也應到位。草案第二十八條擬規定,養老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齊必要的養老護理人員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建立健全消防、食品藥品、傳染病防治、安全值守和設施設備等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安全責任,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養老機構還應制定自然災害、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華商報記者 李新怡
《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辦法(修訂草案)》初次審議
擬規定捐獻造血干細胞者終身免費用血
配偶和直系親屬優待措施,由省紅十字會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7月26日,陜西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35次會議召開,會議對《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辦法(修訂草案)》進行初次審議。省司法廳廳長楊政國對該草案審議意見進行報告。
該修訂草案第二十四條中提到,縣級以上紅十字會應當參與、推動無償獻血的宣傳動員和激勵,參與開展造血干細胞捐獻的宣傳動員、捐獻服務和激勵,參與、推動遺體和人體器官(組織)捐獻的宣傳動員、報名登記、捐獻見證、緬懷紀念、人道救助等工作。
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以及保險經辦單位應當為遺體捐獻者家屬辦理撫恤、補助、身故保險等事項提供便利,紅十字會頒發的遺體捐獻證書在辦理上述事項中與火化證明具有同等效力。
民政部門應當配合紅十字會建立遺體和人體器官(組織)捐獻者紀念場所。
衛生健康部門應當指導二級以上醫院開展無償獻血、造血干細胞捐獻、遺體和人體器官(組織)捐獻宣傳工作。
已捐獻造血干細胞的志愿者終身免費用血,遺體和人體器官(組織)捐獻者免除基本殯葬服務費。對參加無償獻血、捐獻造血干細胞的志愿者,遺體和人體器官(組織)捐獻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游覽景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優待措施,由省紅十字會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華商報記者 李新怡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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