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滿淑涵)記者3月8日從省民政廳獲悉,近日,省發改委、省民政廳、省衛健委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明確養老托育服務機構水電氣熱價格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落實落細養老托育服務業紓困扶持政策,促進養老托育服務業持續健康發展。
《通知》明確,養老托育服務機構用水、用電、用氣、用熱按照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其中,用水、用電、用氣(不包括集中采暖用氣)按照執行居民價格的非居民用戶價格標準執行,用熱(城鎮集中供熱)按照居民供熱價格標準執行。
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備案,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護理服務的養老機構和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機構;經縣級以上衛生健康部門備案,為3歲以下嬰幼兒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托育服務的機構可享受這項價格政策。
《通知》明確,養老托育服務機構申請執行居民生活類價格,應向水電氣熱經營企業提供由縣級以上民政、衛生健康部門核發的回執。用水、用電、用氣、用熱涉及轉供的,物業等轉供主體應主動配合辦理相關手續,水電氣熱經營企業自受理次月起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相關手續每兩年續辦一次,逾期未辦理不再執行。
編輯: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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