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新聞網訊(實習記者 韓璋 記者 樊星)11月22日下午,渭南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渭南市公安部門通報了兩起涉疫典型案例。
為貫徹落實好優化疫情防控二十條措施,堅決維護全市疫情防控良好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渭南公安機關始終嚴厲打擊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類違法行為,近期依法查處多起涉疫案件。下面,通報兩起典型案例:
11月6日,王某自渭南市疫情風險地區返回臨渭區,未嚴格落實居家監測要求,擅自外出。11月8日,王某被確診為新冠肺炎無癥狀感染者。王某的行為造成新冠肺炎疫情社會面傳播風險,嚴重擾亂疫情防控工作。11月12日,臨渭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依法對其予以十日行政拘留處罰。
11月4日,高某自省內疫情風險區返回韓城,未按照規定履行報備手續,且多次未按規定參加核酸檢測,在明知存在傳播疫情風險的情況下,仍多次出入人員密集場所。11月20日,高某核酸檢測異常,21日被確診為無癥狀感染者。當天,韓城市公安局依法對高某以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受案調查。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當前,疫情形勢嚴峻復雜,渭南公安提醒廣大群眾積極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覺遵守防疫規定,杜絕麻痹僥幸心理,嚴格落實主動報備、參加核酸檢測、居家監測、集中隔離等防控措施,共同維護城市平安。
編輯: 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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