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寶雞市陳倉區城管執法局執法大隊三中隊隊員在執法巡查至大眾路北段時,發現路邊草叢中有一只奮力掙扎卻無法飛起的鳥,經執法隊員初步辨認,確認這是一只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紅隼,其翅膀有明顯傷痕,已喪失飛行能力。
后經動物保護站專業人員檢查,這是一只紅隼,它的翅膀因外力撞擊導致骨折。工作人員小心翼翼地將受傷的紅隼轉移至專業救護箱內,隨即送往市野生動物救助中心接受進一步治療和康復。
動物保護站工作人員說:“幸虧城管隊員發現及時,處置得當,為成功救治這只珍貴保護動物贏得了寶貴時間!”(陳倉區城市管理執法局)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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