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到14日,西安市衛生監督所組織市區兩級衛生監督機構開展為期3天的控制吸煙專項執法監督檢查行動,對全市243家單位進行控煙檢查,對控煙不力的20家單位進行了行政處罰,共罰款18000元。
醫院、酒店和商場超市是執法重點
《西安市控制吸煙管理辦法》自11月1日起實施,此次專項行動是各級衛生監督機構首次在全市開展控煙執法工作,重點檢查醫療機構、賓館酒店、商場超市類公共場所單位是否嚴格落實《西安市控制吸煙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建立了控制吸煙管理制度;在場所出入口及其他顯著位置設置明顯的禁止吸煙標識和舉報、投訴電話;未在禁止吸煙區域內設置與吸煙有關的售煙機、器具;對在禁止吸煙區域內的吸煙者進行勸阻,對不聽勸阻的,是否采取了進一步措施;是否有個人違法《辦法》,在禁止吸煙的區域吸煙等情況。除了對場所處罰外,先后對4名在禁煙區域吸煙的個人進行了教育,并給予罰款的行政處罰,共計罰款40元。
通過檢查,促使醫療機構和公共場所經營單位單位高度重視控煙工作,共同努力打造無煙城市。
據悉,西安市、區衛生監督所將繼續對商場超市醫療機構等公共場所開展控煙監督執法工作,提升控煙效果,保護公眾健康。
婦幼保健院兒童醫院內所有地方都不允許吸煙
采訪中,有市民對醫療機構的控煙范圍不太清楚,據衛生監督人員介紹,《辦法》規定,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煙,而且托幼機構、兒童福利機構、中小學校、兒童公園、活動中心、教育培訓機構等以未成年人為主要活動人群的公共場所的室外區域;婦幼保健機構以及主要為孕婦和兒童提供醫療服務的醫療衛生機構的室外區域全面禁煙。也就是說,對于醫療衛生機構而言,婦幼保健院、兒童醫院這樣主要為孕婦和兒童提供醫療服務的醫院,無論是室內的門診、病房,還是醫院內的花壇院子,都不允許吸煙。
同樣,以未成年人為主的活動區域,各類中小學校、兒童公園、培訓機構,無論室內室外,均在禁煙范圍。對于綜合醫院來說,室內是禁煙區域,院內應在通風較好的區域設立吸煙點,不能在吸煙點以外區域吸煙。(記者 李琳)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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