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對好銀行信息,授權批準支付,就可以拿到錢了……”5月31日,西安市雁塔區法院通知一起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中的被害人集中辦理追繳回的贓款退付手續,4名被害人代表參加,當場完成退賠4.1萬元。
2018年,雁塔區法院審理了一起用暴力手段充當“沙霸”、向承攬工程的索要“扎點費”,甚至向擺攤賣盒飯的索要“保護費”的12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12名被告人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9年以及以下有期徒刑、并處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罰金等附加刑,追繳違法所得,上繳國庫。
刑事判決生效后,涉財產部分移送執行,本案中對12名黑惡勢力犯罪分子判處的罰金、沒收財產及對被害人進行退賠等內容執行標的近570萬元,另有三案涉及已生效的一般債權需要清償。執行過程中,雁塔法院組織專門合議庭,對各被執行人名下財產進行清查,控制被執行人財產460余萬元。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已執行到案的款項進行了清理和分配,制定了分配方案。據悉,本案中需要追繳并退賠被害人的部分共計32萬余元,已全部執行完畢。
劉先生在西安做裝修生意,因被張濤及團伙成員威脅并阻礙施工,影響工程進展,不得已交了3000元保護費,此次他拿回了被敲詐的錢財。辦案法官說,4名被害人代表的退賠當場已經完成,共計4.1萬元,其余退賠也將在近期集中展開。
另外,今年4月,西安市未央區法院審理了一起向零散攤主強收“衛生費”的惡勢力團伙敲詐勒索案。
5月31日,未央法院院長李社武、副院長張克域及法院干警來到草灘街道蘇席村社區農貿市場,專程向席某等4人惡勢力團伙敲詐勒索、包庇一案的受害人發還執行案款。未央檢察院檢察長胡曉靜履行訴訟監督職責,全程參加發還活動。一位賣雜糧煎餅的攤主接過退賠案款時,激動不已,“這下心里踏實了許多。”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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