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獲悉,為提升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暢通農產品銷售渠道,方便市民群眾生活,結合市容秩序“疏堵結合”的工作要求,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決定從6月30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圍內設置135處夏季瓜果臨時便民銷售點。
本次劃定的135處瓜果臨時銷售點均處于交通方便、人流量大、接近居民住宅小區地段,突出便民特點。其中新城區7處、灞橋區24處、雁塔區10處、蓮湖區14處、碑林區21處、曲江新區1處、航天新城1處、港務區1處、高新區11處、高陵區7處、長安區8處、鄠邑區14處、藍田縣2處、周至縣4處、西咸新區10處。(詳細名單見三秦網)
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設置瓜果臨時銷售點是根據季節特點,結合夏季占道經營管控形勢,貫徹落實“疏堵結合”工作的重要舉措,提升城市管理服務水平的重要內容。各區縣城管局、西咸新區及各開發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有關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安排專人組織做好夏季瓜果臨時銷售點設置管理工作。
各區城管執法部門要根據轄區疏導區實際情況合理設置,所有設置的臨時便民銷售點要畫線定位,在明顯位置設置大小適宜的標識牌,注明銷售點的基本情況和管理要求,不能以橫幅、條幅替代標識牌,不得影響交通秩序,不得影響行人通行,不得占壓盲道。每處瓜果臨時便民銷售點經營戶最低數量不低于6戶,占用人行道設置的臨時便民銷售點原則上單邊靠墻設置,長度不超過100米,距主、次干道不小于50米。
該局要求,各城管執法部門要加強瓜果臨時銷售點周邊占道經營的整治力度,勸導流動瓜果商販按照管理要求進入臨時銷售點內或已經批準設立的蔬菜早市內從事經營活動。對拒不聽勸導的,依法予以清理取締。同時,每處瓜果臨時銷售點委派兩名以上執法人員進行值守或巡回檢查,任何單位嚴禁收取攤位費用。
設置臨時便民銷售點要增設生活垃圾裝收設施,增加環衛保潔員,加強清掃保潔和垃圾清運,確保銷售點的垃圾日產日清。9月30日24時前,全市設置的所有瓜果臨時銷售點務必全部按時撤除。
瓜果臨時銷售點設置期間,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將不定期組織人員,抽檢各單位瓜果臨時銷售點設置管理工作,對管理有序、責任落實、群眾確有需求的,予以調整或增設;對管理混亂、群眾反映大的,視情況進行通報批評、停業整改或予以撤除,必要時追究相關單位及人員責任。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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