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西安多措并舉守護秦嶺生態環境
2013年10月1日,《西安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正式實施,西安為保護“父親山”立法,秦嶺保護進入法治時代。2014年11月,《西安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的制定工作啟動,以進一步完善《西安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配套政策措施,與《陜西省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一起形成了秦嶺保護完備的法規體系。
為推動西安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空間進一步優化,2016年,我市又啟動“多規合一”工程,從根本上解決空間規劃沖突、資源環境保護和利用等現實矛盾。此后,《西安市十三五秦嶺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出臺,諸多配套性約束性規劃的實施,有效促進了秦嶺生態建設工作的全面推進,對全市生態文明建設工作起到“承載轉型、導航升級”的示范引領作用。
統籌規劃
分區保護秦嶺生態環境
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是一項長期而又復雜的系統工程。規劃是保護秦嶺生態環境,合理利用自然人文資源,統籌安排發展空間布局的重要依據。
保護管理體制、自然資源保護、人文資源保護、開發建設與生態環境保護、生態補償、法律責任……九章九十六條,《西安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為打好保護秦嶺生態環境攻堅戰提供了堅強的法律依據。
《條例》明確,秦嶺生態環境保護范圍分為禁止開發區、限制開發區和適度開發區。海拔2600米以上的區域及世界地質公園、世界生物圈保護區、自然保護區、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天然林林區為禁止開發區;秦嶺山體坡腳線以上至海拔2600米之間的區域為限制開發區;秦嶺生態環境保護范圍內的其他區域為適度開發區。
禁止開發區內,實施生態功能全方位保護,不得進行與生態功能保護無關的生產和開發活動,嚴格控制人為因素對自然生態和文化遺產原真性、完整性的干擾和破壞。
限制開發區內,應當以植被、水源地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為主,恢復植被、退耕還林還草,引導超過區域生態環境承載能力人口逐步遷移。禁止開發商品住宅、別墅及其他形式的房地產項目;禁止新建賓館、招待所、培訓中心、療養院、度假山莊等與生態環境保護無關的建筑物;適度開發區內,應當以提高綠化面積,發展現代農業、生態旅游為主,可以發展區域生態環境可承載的產業和進行必要的村鎮建設。禁止建設有污染的工業項目;嚴格限制房地產開發;控制各類開發建設活動的空間范圍和規模。
全面保護多種資源
留下秦嶺的自然與人文之美
秦嶺的美,不僅源于其得天獨厚的自然環境,其獨具特色的人文資源更具魅力。
在自然資源保護方面,《條例》明確,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開墾、違法占用秦嶺生態環境保護范圍內的草場、草甸。嚴格保護飲用水水源安全。秦嶺生態環境保護范圍內規劃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禁止設立排污口,已有的排污口應當限期拆除。已建成的廠礦企業、院校、賓館、飯店、招待所、培訓中心、療養院、度假山莊、鄉村旅游設施等,應當限期做到污水、垃圾及其他污染物零排放,并逐步遷出。未遷出前產生的污染物應當自行清運。有計劃、有步驟地實施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移民搬遷。
在人文資源保護方面,條例規定,列入秦嶺人文資源保護名錄的文物古跡、宗教遺跡、古棧道遺址、古鎮古村、名人故居,應當保持其整體格局和空間形態,反映歷史風貌。秦嶺生態環境保護范圍內古鎮古村保護應當保持原有路網格局、街巷特色和名稱。古鎮古村內的建設項目,應當符合保護規劃要求。
嚴控開發建設
禁止私搭亂建棚房等設施
開發建設活動是破壞秦嶺生態環境的主要原因,限制開發建設活動是保護秦嶺生態環境的核心所在。
《條例》規定,嚴格控制秦嶺生態環境保護范圍內的開發建設項目,實行準入制度,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私搭亂建棚房等設施用于居住或經營。同時,嚴格控制環山路南北兩側建筑高度。環山路以南建筑高度應當為低層,建筑高度總體不超過9米,個別建筑輪廓不超過12米。環山路以北500米內建筑高度控制為低層,建筑高度總體不超過9米,個別建筑輪廓不超過12米;500米至1000米建筑高度總體不超過12米,個別建筑輪廓不超過15米。
秦嶺生態環境保護范圍內的居民和游客,應當愛護秦嶺生態環境和旅游設施,遵守旅游秩序和安全、衛生管理規定。嚴禁擅自進入封閉區域;嚴禁野外燒烤、野炊、生火取暖;嚴禁隨意丟棄廢棄物等污染、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
在生態補償方面,《條例》作出了建立以資金補償為主和技術、政策、實物補償為輔的生態補償機制的規定。明確了森林生態效益補償、礦權退出補償、重要水源涵養地經濟補償、移民搬遷安置補償和生態環境治理保證金制度。
如《條例》規定,市人民政府應當設立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主要用于公益林的營造、撫育、保護和管理。根據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的需要,逐年增加財政投入。
到“十三五”末 建立完善的秦嶺生態保護制度體系
在深入評估秦嶺生態保護區生態環境現狀的基礎上,2016年8月1日,《西安市十三五秦嶺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印發,從總體指導思想、空間布局、生態保護工程等各方面出發,有指導性和前瞻性地為近五年秦嶺的生態環境保護描繪出了一幅宏偉藍圖。
《規劃》提出,到“十三五”末,建立完善的秦嶺生態保護制度體系;實現生態環境監管現代化;生態資源得到有效保護;生態文明建設試點取得初步成效;區域發展達到綠色化、低碳化、循環化,實現秦嶺保護與發展的內在統一、相互促進。
規劃將秦嶺西安段劃分為生態保護區和生態協調區兩部分。同時,為實現規劃目標,加緊落實秦嶺自然資源保護工程、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工程、綠色產業發展工程、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等四大類工程。
“十三五”期間,西安將圍繞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堅持“以人為本,優化環境”、堅持“綠色發展,產業升級”、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四大基本原則,以維護生態安全、改善環境質量、促進區域發展為目標,以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為中心工作,以解決秦嶺生態環境突出問題為導向,開展區域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加快生態建設與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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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發動群眾參與,公安機關將建立舉報獎勵制度。市民群眾如發現有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行為或線索,請撥打24小時舉報電話:029-86165954舉報。行動中,公安機關將加強與生態環境、自然資源、林業、市場監管、交通運輸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形成打擊合力。(記者 馮曉瑞 實習生 邵婭珍)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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