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在2020年2月13日前食用。”12月30日,在西安市未央路人人樂賽高店選購牛奶的市民袁先生發現,常喝的一款乳制品的外包裝箱,增加了這樣的一句標識。“產品的外包裝上醒目標注了食用期限,再也不用費神計算什么時候到保質期了。”
這個變化得益于陜西省市場監管局在全國率先開展的在食品外包裝上增加食用期限標注試點工作,通過在食品外包裝上醒目位置增加食用期限標注提醒,與生產日期、保質期形成了“三位一體”的食品標識,給消費者更多一些安全提醒,有利于更好的保障食品安全。
為了解決好消費者對食品包裝標注內容“找不到、看不懂、算不準”的問題,今年12月陜西省市場監管局組織相關人員深入食品生產企業調研,與企業共同研討,多次實驗印制提示標注的形式。按照合規標準、先行先試、示范帶頭的原則,在不突破法律法規和安全標準規定,不影響現有包裝標簽使用,盡可能不增加企業生產成本的前提下,先行選擇了糕點、食用油、乳制品、飲品等4類具有一定品牌影響力的生產企業開展試點,在企業的一些產品外包裝的醒目位置上,明確增加內容為“請于xxxx年xx月xx日前食(飲)用”的食用期限標注。
一位試點企業負責人表示,“有些產品保質期一兩年,有些保質期45天第一批增加了食用期限標注的產品及時運到超市,讓消費者看得清清楚楚,便于消費者更好的選擇。”
據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下一步,陜西省市場監管局將制定《陜西省食品包裝標簽增加食用期限標注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按照先易后難的原則,將試點工作逐步擴大到茶葉及其相關制品、調味品、飲料、方便食品等食品生產企業,不斷總結經驗,摸索規律,逐步在全省食品生產企業推廣增加提示標注工作,促進公眾明白消費,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記者 李婧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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