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救治保障工作,西安市醫保局出臺相關政策,其中,確診患者救治不需個人自付,確診前門診費用一并納入住院報銷。在西安就醫的異地疑似和確診患者,實行先救治后結算。臨時將5種診療項目和7種醫用耗材項目納入醫保,N95口罩可刷醫保卡在藥店購買。
確診患者救治不需個人自付
此次動態調整報銷范圍,將國家衛健委《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覆蓋的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全部臨時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臨時將5種診療項目和7種醫用耗材(防護服、隔離衣、普通護目鏡、3M護目鏡、R95口罩、N95口罩和其他醫用口罩)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同時7種醫用耗材可刷職工醫保卡(或社保卡)在西安市醫保定點零售藥店購買。
對于按照衛生健康部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確定的患者(含異地就醫患者)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予以補助,即確診患者救治不需要個人自付,同時,確診前的門診費用一并納入住院報銷。
疑似患者診療也不需個人自付
對于按照衛生健康部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確定的疑似患者(含異地就醫患者)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負擔部分使用醫保專項周轉金先行墊付,隨后由財政部門據實結算,即疑似患者診療也不需要個人自付。但對經定點救治醫療機構排除的疑似患者,從排除之日起發生的醫療費用中個人負擔部分由本人自行負擔。
在西安就醫的異地疑似和確診患者先救治后結算
為了確保患者得到及時救治,減少患者流動帶來的傳染風險,對在西安就醫的異地疑似和確診患者,不再執行異地就醫的相關規定,實行先救治后結算,使用醫保專項周轉金先行墊付,同時做好異地就醫患者信息登記和醫療費用記賬,疫情結束后統一由我市醫保部門和財政部門進行結算。
為確保收治醫院不因支付政策影響救治,將醫院收治的用于治療疑似和確診患者醫療的費用,不再按定額標準結算,實行按項目付費。
及時向醫院預付專項周轉金
西安市醫保建立預付專項周轉金制度,及時向醫療機構和區縣醫保經辦機構預付專項周轉金。截至2月3日,全市累計向醫療機構預撥周轉金5350萬元(其中:市八院、唐都醫院、交大二附院、市胸科醫院各600萬元;市中心醫院、交大一附院各500萬元;長安區醫院300萬元;高新醫院、市九院、521醫院、友誼醫院、西安醫專附屬醫院、西安醫學院附屬二院各200萬元;西航醫院、藍田縣人民醫院、高陵區人民醫院、陜西航天醫院各100萬元;臨潼區人民醫院50萬元。);向13個區縣和高新區、西咸新區、西安鐵路局醫保經辦中心各撥付周轉金300萬元,共計4800萬元,并將視定點收治醫院收治病人數量變化,增加醫保預付周轉金。
全市各級醫保部門建立了72個應急監測點,對疫情防控相關藥品價格執行每日監測。目前監測的與防控疫情相關藥品為32個品種80個品規,這些藥品的銷量較疫情出現之前有所增加,個別藥品需求量大,貨源緊張,但均在正常范圍,價格總體保持穩定。 (張黎娜 李宛嶸)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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