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白圩瓏)記者5月7日獲悉,5月6日至5月29日,西安市定點醫藥機構2020年度協議續簽工作開始。
此次簽約范圍為已承擔醫療保險服務、履行協議關系,有意愿繼續承擔西安市2020年至2021年醫療保險和離休醫療保障等醫療保險服務的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
定點醫療機構需提交上年度服務協議;本年度醫療機構服務協議書(一式兩份);《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或《中醫診所備案證》原件及復印件;醫療機構等級評定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西安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基礎信息登記表》。定點零售藥店需提交上年度服務協議;本年度零售藥店服務協議書(一式兩份);《藥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西安市醫保定點零售藥店基礎信息登記表》。
此次協議有效期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各定點醫藥機構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到各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續簽協議。對截至6月5日仍未簽訂協議的,西安市醫保中心將停止刷卡、結算業務;6月26日前仍未補簽協議的,視為自動放棄,解除協議。各定點醫藥機構必須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確保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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