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市政府獲悉,《西安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印發,對全市范圍內除自然資源部、省自然資源廳直接開展確權登記之外的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包括森林公園、地質公園、濕地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河流湖泊、生態功能重要的濕地、國有林區等具有完整生態功能的自然生態空間和全民所有單項自然資源開展統一確權登記,逐步實現對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以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全部國土空間內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全覆蓋。
同時,清晰界定全市范圍內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的產權主體,逐步劃清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之間的邊界,劃清全民所有、不同層級政府行使所有權的邊界,劃清不同集體所有者的邊界,劃清不同類型自然資源的邊界,推進確權登記法治化,為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提供基礎支撐和產權保障。
我市將開展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確權登記工作。通過確權登記,明確自然保護地范圍內各類自然資源數量、質量、種類、分布等自然狀況,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并關聯公共管制要求。市資源規劃局可以依據確權登記結果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并向社會公開。
開展河流湖泊等水流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探索建立水流自然資源三維登記模式,通過確權登記,明確水流的范圍、面積等自然狀況,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并關聯公共管制要求。
開展濕地、草原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明確濕地和草原自然資源的范圍、面積等自然狀況,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并關聯公共管制要求。已經在自然保護地、水流等自然資源登記單元內登記的濕地、草原不再作為單獨濕地、草原進行登記。
開展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確權登記工作,明確礦產資源的數量、質量、范圍、種類、面積等自然狀況,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并關聯勘查、采礦許可證號等相關信息和公共管制要求。
開展森林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對已登記發證的市屬國有單位做好林權權屬證書與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的銜接,進一步核實權屬界線;對尚未頒發林權權屬證書的森林資源,以所有權權屬為界線單獨劃分登記單元,進行所有權確權登記。
全市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統一使用全國自然資源登記信息系統,按照統一標準開展工作,實現自然資源登記信息統一管理、實時共享,建立市、區(縣、開發區)級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信息數據庫,并實現與不動產登記信息、國土調查信息、專項調查信息實時關聯,與生態環境、水務等相關部門信息互通共享,服務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有效監管。
《方案》明確,從2020年起,利用4年時間基本完成全市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2023年以后,通過補充完善的方式逐步實現全市全覆蓋的工作目標,制定總體工作方案、年度實施方案,分階段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張端 梁婷)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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