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對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推薦項目名單進行公示,共有337項入選(新列入198項,擴展139項)。其中,來自西安市藍田縣的呂氏鄉約鄉儀入選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2019年,文化和旅游部開展了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推薦申報工作。2020年,文化和旅游部組織專家對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中央和國家機關部門推薦申報的943個項目進行了評審。之后,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評審委員會進行了審議,提出了總計337項的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
據介紹,藍田《呂氏鄉約》是北宋時期“關學”代表人物“藍田四呂”( 指呂大忠、呂大防、呂大鈞、呂大臨兄弟四人。)所制定和實施的村規民約,被國學大師錢穆稱譽為中國人的“精神憲法”,是我國歷史上最早的鄉規民約。《呂氏鄉約》以“德業相勸,過失相規,禮俗相交,患難相恤”四款條文總領全篇,運用道德的力量對鄉村進行有效治理。“藍田四呂”創制出的《呂氏鄉約》,將先賢智慧的結晶化作三千多字的細則,如同一道泉眼,將千年文華化作涓涓清流,流入田間地頭。其中,“德業相勸,過失相規,禮俗相交,患難相恤”,這十六個字,成為《呂氏鄉約》中的精華。(職 茵)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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