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西安市全面禁售禁放煙花爆竹。虎年春節前夕,西安市公安局發布《關于加強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西安市生態環境局也多次在官網、官微發布“禁燃”提醒。但在這個春節,不少市民發現,西安大街上、小區里還是有人在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燃放煙花爆竹會對空氣質量造成什么影響?中科院地球環境研究所研究員、西安市“一市一策”駐點跟蹤研究工作組專家張寧寧說,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時段較為集中,燃放污染物也直接排放到空氣中,因此會對短時的空氣質量有明顯影響。且冬季本來就是包括西安市在內關中區域空氣質量較差的時段,這期間大氣擴散能力較差,容易產生重度污染。
據介紹,2018年,西安市開始實施煙花爆竹燃放管控條例,管控措施落實成效不明顯,2019年基本管控措施未變,城六區加強了禁燃管控力度,2019年除夕夜AQI和各污染物(除NO2)濃度上升速率較2018年減慢,且峰值出現的時刻推遲。
到2020年和2021年,隨著煙花爆竹禁燃管理越來越嚴格,煙花爆竹燃放引起的PM2.5飆升現象已明顯減緩,而且峰值出現時間也延遲到初一中午左右,這都表明了近年來煙花爆竹管控的效果。
張寧寧建議廣大市民,要嚴格按照西安市公安局發布的通告,嚴格遵守全面禁售禁放煙花爆竹規定,自覺抵制和舉報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為“生態西安”盡一份力。
違反《西安市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有哪些懲處措施?記者了解到,違反《條例》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對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托運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非法攜帶、郵寄、夾帶的煙花爆竹,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未經許可經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非法運輸活動,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運輸的物品及違法所得。
今年春節期間,西安市各級公安機關積極落實全市禁售禁放煙花爆竹要求,查獲煙花爆竹2439件,處理違法行為人289人。(記者 凌旎)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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