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銀保監會陜西監管局官網獲悉,陜西銀保監局向西安銀行連開3張罰單,對西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碑林支行、臨潼支行的違規行為相繼做出行政處罰,總罰款高達112萬元。
陜銀保監罰決字〔2022〕10號顯示,西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資本金審核不到位,貸款風險分類不實,被銀保監會陜西銀保監局罰款五十二萬元,對趙鵬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處罰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
陜銀保監罰決字〔2022〕15號顯示,西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碑林支行貸款“三查”不到位,被銀保監會陜西銀保監局罰款三十萬元,處罰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
陜銀保監罰決字〔2022〕16號顯示,西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臨潼支行貸后管理不到位。被銀保監會陜西銀保監局罰款三十萬元,處罰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
陜西銀保監局此次對西安銀行開出的3張罰單,查明的違法違規行為包括:資本金審核不到位,貸款風險分類不實;貸款“三查”不到位;貸后管理不到位。涉及西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碑林支行、臨潼支行。單項處罰額度均在30萬元以上,共計罰款112萬。
以下為處罰原文:
記者 賈凡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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