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記者從榆林市人民政府獲悉:日前,《榆林市水資源剛性約束實施意見(2021—2025年)》(以下簡稱《意見》)頒布并施行,明確要控制水資源開發利用總量。
《意見》提出,到2025年,榆林市用水總量將控制在14.32億立方米以內;萬元國內生產總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6%;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6%;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達到0.575以上;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30%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9%以內;礦井疏干水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地下水超采狀況得到有效遏制。同時,《意見》明確了“十四五”期間榆林市各縣(市、區)用水總量控制目標。
根據《意見》,榆林將對優質水源、礦井疏干水、水資源短缺和超載地區用水實行水資源差別化管控,嚴格取水許可監管,特別強調農業用水全部納入取水許可。加強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建立健全促進節水的約束機制,充分發揮水權水價等市場機制作用,持續開展節水載體示范建設。
此外,榆林將強化水資源能力建設,通過站網布設、監測體系建設、信息共享、計量設施安裝等不斷健全水資源監測體系;通過構建統一調配管理的“榆林供水網絡”,不斷提高水資源保障能力。(記者 李旭佳)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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