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將林長制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構建起“優勢互補、協同作戰、資源共享、合作雙贏”的工作新格局,提升問題統籌處置效能。銅川市不斷創新實踐,加快探索“林長+”新機制,銅川市林長制辦公室分別與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法院聯合印發《關于建立涉林案件案件查辦協作機制的通知》《關于建立“林長+檢察長”工作協作機制的意見》《關于建立“林長+法院院長”協作機制的通知》,林長與公安局長、檢察長、法院院長間逐步實現了“三長”聯動,共同譜寫出一曲護林治山的“協奏曲”,為銅川林業生態保護和綠色發展提供堅強保障。
按照“林長+公安局長”工作機制,在全市范圍建立市、區縣兩級“林長+公安局長”和鎮辦“林長+派出所所長”、村(社區)“林長+警長”組織體系,同時在市、區縣設立“林長+公安局長”聯絡辦公室,負責日常事務工作。通過建立日常聯絡機制、聯席會議機制、信息共享機制等九項機制,雙方在依法治林、打擊涉林違法犯罪行為、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穩定等方面開展交流合作,以強化林業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形成權責明確、保障有力、監管嚴格、運行高效、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打擊涉林違法犯罪行為,維護林區治安秩序,推動林長制工作走深走實。
按照“林長+檢察長”工作機制,在全市范圍建立市、區縣兩級“林長+檢察長”工作協作機制,設立“林長+檢察長”聯絡辦公室,檢察人員根據工作需要適時前往聯絡辦公室進行工作會商。雙方建立重點案件協同領導、信息共享、支持配合、工作聯動和聯席會議機制五項機制,充分發揮檢察機關職能,進一步促進法律監督與行政監管銜接配合,形成森林資源保護合力,全面提升銅川市林業治理能力法制化水平。
按照“林長+法院院長”工作機制,在全市范圍建立市、區縣兩級“林長+法院院長”工作協作機制,設立“林長+法院院長”聯絡辦公室。雙方建立聯席會議、聯動辦理涉林案件、聯合組織督查巡查、聯合營造輿論氛圍和聯防職務違法犯罪五項機制,充分發揮各級林長制辦公室及成員單位和司法機關的職能作用,以嚴格森林資源保護管理、提升森林資源質量、促進森林資源永續利用為目標,全面落實森林資源保護發展目標責任制,不斷提升森林、草原治理保護水平,加快推進銅川市林業高質量建設,實現銅川山更青、天更藍、水更凈、景更美、林業產業更興旺目標。(夢星辰)
編輯: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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