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新聞網訊(記者 高三寶)11月21日,中共榆林市委網信辦與榆林市公安局共同發布了《關于依法打擊整治涉疫情網絡謠言的通告》。
據悉,當前,榆林市疫情防控工作進入關鍵期,為進一步規范網絡傳播秩序,凈化網絡生態,更好地服務疫情防控大局,中共榆林市委網信辦、榆林市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聯合通告如下:
一、嚴禁編發不實信息。對于涉疫相關信息以官方發布信息為準,不得編造發布涉疫虛假文字、圖片、視頻、音頻等信息,已發布的應立即予以刪除,主動消除不良社會影響。無法刪除的要及時辟謠,主動向公眾說明情況。
二、堅決抵制網絡謠言。不得隨意在微信群、朋友圈、抖音、快手、論壇、貼吧等網絡平臺發布、傳播未經官方證實的涉疫文字、圖片、視頻、音頻等信息,做到不信謠、不造謠、不傳謠。
三、嚴厲打擊網絡謠言。對通過網絡發布、傳播虛假信息,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網信、公安機關將依法依規予以打擊,對相關網站、平臺和互聯網賬號進行依法處置,并依法追究發布者等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四、加強網絡內容審核。各網站平臺、自媒體人、互聯網群組管理員要從嚴審核涉疫信息來源及內容,加強對留言、跟帖、評論等互動環節的管理,對不落實審核制度,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五、依法保護個人隱私。公民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不得通過網絡發布、傳播涉及公民個人隱私的信息,不得從事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的網絡違法違規活動。對違法侵害他人名譽、散布他人隱私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請廣大網民自覺遵守互聯網法律法規,共同維護健康有序的網絡輿論環境。歡迎廣大網民舉報投訴網絡違法違規行為和不良信息。
舉報電話:中共榆林市委網信辦 0912-6662185
榆林市公安局 110 0912-3234455
舉報郵箱:ylwljubao@163.com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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