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降低小微企業經營成本,引導小微企業規范發展,增強小微企業競爭力,省工信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陜西省小微企業服務補貼券管理辦法》,以小微企業服務補貼券方式對我省小微企業購買簽約服務機構提供的專業服務給予補貼。
服務補貼券是指財政資金用于補助我省小微企業購買相關專業服務的電子支付憑證。服務補貼券實行記名發放、登記使用,專項用于小微企業購買約定的社會化服務事項,不得轉讓、流通和挪作他用。服務補貼券補助資金每年從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安排。
服務補貼券的補貼對象為在本省注冊登記,連續經營1年以上(含1年),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運營規范,誠信守法,符合國家和我省產業發展方向的小微企業。中小企業的劃型標準,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執行。
補貼服務內容包含培訓服務、市場服務、創業服務、管理咨詢服務、信息化服務、融資服務、技術創新服務等。
培訓服務面向小微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提供的政策法規、經營管理等各類培訓服務;市場服務面向小微企業開展電子商務服務,以及為小微企業拓寬市場渠道、參與國內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提供的各類服務;創業服務面向初創小微企業提供的創業輔導、財務稅務咨詢和代理等各類服務。
管理咨詢服務面向小微企業戰略規劃、品牌培育、人力資源、商業模式設計、股權激勵、成本風險控制等提供的各類服務;信息化服務面向小微企業提供的軟件定制開發、信息技術、網絡營銷推廣、企業上云、數字化賦能轉型等服務。
融資服務面向小微企業提供的融資、擔保、信用征集與評價、上市培育、融資信息與輔導、受托資產管理(含股權、債權托管業務)等服務;技術創新服務面向小微企業提供的技術開發、技術轉移、工業設計、檢驗檢測、節能診斷、質量控制和技術評價、協同創新、設備共享和知識產權等公共服務。
根據補貼方式與額度要求,單個小微企業每個發放周期內只能領取一次服務補貼券,服務補貼券使用遵循“先用先得、用完為止、期滿作廢”原則。小微企業領取服務補貼券后應在有效期內使用,過期作廢。已經領取過服務補貼券的小微企業無論使用與否,同一使用周期內不得再次領取。單個小微企業年度領取服務補貼券額度不超過2.5萬,每個服務合同可使用服務補貼券金額不超過合同金額的50%。
根據申領流程,有服務需求、且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在與簽約機構簽訂合同的基礎上,登錄陜西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在線注冊、完善企業信息。管理運營機構負責核準小微企業在線填報的信息,核準通過后小微企業即可在線申領、使用服務補貼券。
(記者 黃曉巍)
編輯: 陳戍
以上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本網只是轉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稿酬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電話:029-639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