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陜西省教育廳就做好2023年全省中等職業學校春季招生發出通知,明確組織春季招生的學校應為陜西省中等職業教育招生管理平臺公布的具有學歷教育招生資質的中等職業學校,不包括普通中專學校。
省教育廳明確,招收往屆初中畢業生、未升學高中畢業生、退役軍人、退役運動員、下崗職工、返鄉農民工等人員的,應于2023年4月20日前在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系統完成電子學籍注冊;未通過陜西省中等職業教育招生管理平臺登記學生信息的不予注冊學籍。
招收初三年級學業困難學生的,應嚴格落實控輟保學責任,切實保障學生完成義務教育,于2023年秋季學期進行學籍注冊;學生未完成義務教育之前,嚴禁中職學校為其注冊中職學籍。
省教育廳要求各市(區、縣)要落實監督管理主體責任,嚴格審核轄區內春季招生學校資質,規范學校招生行為和學籍管理,確保“人籍一致”,嚴禁在中職學籍系統為普通高中、技工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在籍學生注冊學籍。對招生過程中的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記者 張彥剛)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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