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記者獲悉,為進一步規范涉企收費行為,提高涉企收費政策的透明度,強化社會監督,陜西省發展改革委經過對我省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進行梳理,形成了《陜西省政府定價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涉及車輛通行費、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務費、汽車客運站服務收費、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等。
目錄清單中,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務費分為拖車費和吊車費。拖車費一類車至五類車輛基價每次360元至1500元(含10公里以內空駛費、拖行費);10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空駛費5元至13元和拖行費15元至50元,具體收費標準見各市相關文件。
生活垃圾處理費(按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的),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為:機關企事業單位按在崗人數計收,每人每月1元至5元;醫院、旅社、賓館等按床位數結合床位使用率計收,每床每月1元至3元,或按面積計收,每平方米每月0.4元至1.2元;餐飲、商業門店、娛樂場所按營業面積計收,每平方米每月0.1元至3元;修理廠、加工廠、洗車場等服務業按定額收取,每月10元至200元;集貿市場、夜市、零散攤位按攤位計收,每攤位每月(或天)2元至50元;按垃圾產出量計收,每噸23元至50元。具體收費標準見各市縣定價文件。
按照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依據要求,在各地建立本級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并向社會公布。凡未納入目錄清單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均實行市場調節價,由交易雙方協商確定收費標準。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經營者應嚴格遵守《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規范收費行為,明確告知委托人有關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質量及服務價格等,在相關服務合同中約定,嚴格落實收費公示制度。
對于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鼓勵、支持經營者通過壓縮經營成本和利潤等降低收費標準,減輕企業負擔。
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目錄清單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以及串通漲價、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依法依規予以嚴肅查處,維護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
(記者 張維)
編輯: 孫璐瑩
以上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本網只是轉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稿酬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電話:029-639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