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7月25日從省醫保局獲悉:第八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采購結果,自7月31日起在陜西省落地執行,39種中選藥品平均降價56%。
據悉,第八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品種涵蓋了抗感染、心腦血管疾病、抗過敏、精神疾病等治療用藥,包括治療甲型流感的磷酸奧司他韋干混懸劑、常用降壓藥氨氯地平阿托伐他汀鈣片、治療早產的阿托西班注射劑等。
為保障藥品質量和供應,相關政策規定,采購周期內,若主供企業不能對醫療機構的訂單及時作出響應,為保障臨床需要,醫療機構可根據臨床需要采購和使用備供藥品。若主供企業出現較大范圍、較長時間不能及時足量供應,或被取消中選資格等情況,按照相關程序依次由備供或第二備供企業替代原來的主供企業繼續履行帶量采購協議。
根據政策要求,醫療機構要優先采購和使用中選藥品,保障主供藥品及時進院,暢通備供藥品進院渠道,按時完成協議采購量。加強院內非中選藥品和可替代藥品使用監測監管,確保中選藥品惠及廣大患者。
在做好醫保支付政策銜接方面,相關政策規定,對醫保目錄內的集中帶量采購藥品,包括中選、備供、第二備供藥品,以中選價格為基準確定醫保支付標準。對同通用名下的原研藥、參比制劑、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實行同一醫保支付標準。對未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醫保支付標準不得高于同通用名下已通過一致性評價的藥品。(記者 周明)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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