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記者從西安市住建局獲悉:今年,住房公積金被納入西安市各類勞動合同示范文本,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后,必須依照法律法規及勞動合同規定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拒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用人單位或面臨最高五萬元行政處罰。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必須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西安市新修訂的勞動合同示范文本將勞務派遣、建筑行業、綜合集體、區域性集體及行業性集體等用人單位也納入強制建立范圍。
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后,應及時前往注冊地所屬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政務服務大廳、住房公積金繳存銀行網點或通過陜西政務服務網辦理設立手續。屬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將采取電話、上門等形式依法開展常態化檢查,對拒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用人單位依法處罰,并會同工信、公安、稅務、市場監管等部門實施聯合懲戒,將違法單位納入失信名單。(記者 田若楠)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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